土地租賃契約

請求人(出租人、承租人及保證人)辦理土地租賃契約公證,應備文件如下:
1.請求人身分證明文件《請點我看請求人應備身分文件》
2.權利證明文件土地所有權狀正本(或土地謄本正本)
*如土地屬共有,應提出第一類土地謄本
地籍圖
3.契約書本所備有「土地租賃契約」例稿,如有需要請先來電或來信索取
4.公證費用《土地公告現值+押租金》、《租金總額+押租金》兩者相較,以金額較高者為準核定公證費用《請點我看「公證費用標準表」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