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/職務宿舍無償借貸契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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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求人身分證明文件 查看詳細身分證明文件清單
⚠️ 重要稅務提醒:
如將房屋出借予配偶、直系親屬以外之人居住使用,辦理時應有兩名見證人陪同,始符合國稅局免課徵租賃所得稅之要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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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利證明文件
  • 房屋所有權狀正本(或建物謄本正本)
    *如房屋屬共有,各共有人應提出所有權狀
  • 最新房屋稅單正/影本(或稅籍證明正本)
  • 如為部分借用(如套房),應提供使用借貸範圍標示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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契約書 本所備有「房屋無償借貸契約」例稿,如有需要請先來電或來信索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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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證費用 以《房屋公告現值》為準核定公證費用。
查閱「公證費用標準表」